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19-01-14
各系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9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我校2019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19年1月15日至2月24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已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过个人账号的,可用该账号直接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毕业生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信息系统校验(2019年1月15日至2月25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2019年1月15日至3月11日)。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1),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系部审核通过后盖系党总支章统一交学校招生就业处(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学校招生就业处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提交芜湖市人社局,由芜湖市人社局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
申请人工审核的材料各系请在3月5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工审核的同学必须是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凡未在网上自愿申请办理而直接申请人工办理的一律不审批。
(四)多渠道公示(2019年3月11日至3月20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芜湖市人社局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就业信息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19年3月底前)。市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于2019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为确保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平稳有序,采取信息系统校验与人工审核校验互为补充,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协调对接工作。务必提醒毕业生在网上申请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开户行(详细到支行)、银行卡号(建议统一使用学校发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具体支行是“农业银行芜湖市黄山路支行”)等信息必须正确无误。特别提醒学生在填写所属地时应该填写“芜湖市”、办理机构填写“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系在具体操作时,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学校招生就业处沟通。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在通知各自毕业生时,可以采取个别符合条件的同学先注册,各渠道都可以尝试,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放在班级QQ群、微信群共享,方便其他符合条件的同学申请。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补贴标准及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三)严格审批程序。各系人工审核要按照时间截点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方便申请人员,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检验效率。
(四)严肃财经纪律。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依纪依法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551-62998233、626559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 0551-62831871
省民政厅:0551-65606134
省财政厅:0551-68150460
省扶贫办:0551-12317
省 残 联:0551-62999476
学校招生就业处:0553-59710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安徽省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专用).docx
2.安徽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工审核汇总表.docx
3.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