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补充确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8-11 10:3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补充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相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21号)文件要求,现将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补充确认工作(以下简称补充确认)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 补充确认考生范围
补充确认考生为已经取得相关院校分类考试预录取资格(即在各分类考试招生院校前期上报的预录取名单内),但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
2. 补充确认登记时间
补充确认登记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10:00-16:00,与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同步进行。
3. 补充确认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陆高考报名网站(gkbm.ahzsks.cn)进行补充确认登记,操作方式与分类考试录取确认操作流程相同。
同时符合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征集志愿。
4. 录取办法
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若补充确认登记的考生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则根据补充确认登记结果,将考生档案投档至确认登记的院校。
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和分类考试补充确认是今年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最后一次机会,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相关招生院校、各中学务必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条件影响,一如既往地做好志愿填报和补充确认服务。同时,各志愿填报点要继续加强填报点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志愿填报点,杜绝代填志愿、代补充确认等现象。